跳转至主要内容
此页面是从英文自动翻译的。
个人事务

育婴假

每位父母可获得六个月的育儿假。其中六周可由父母双方共同使用。当孩子年满 24 个月时,育儿假权利终止。

延长育儿假鼓励父母双方履行家庭义务,并平衡劳动力市场的机会。

你可以与雇主协商延长育儿假。这会相应降低你的月收入。

育婴假

父母双方均有资格享受育儿福利,前提是他们已连续六个月活跃于劳动力市场。

如果父母在子女出生日期前(或在收养或永久寄养的情况下,子女进入家庭日期前)已连续六个月活跃于劳动力市场,则有权享受带薪育儿假。这意味着父母必须至少有25%的就业时间,或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积极寻找工作。

支付金额取决于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地位。 有关支付的更多信息,请访问劳动局网站。此外,父母还可以申请临时无薪育儿假,直至子女年满8岁。

您必须至少在预产期前六周通过劳动局网站申请育儿假。您的雇主必须至少在预产期前八周收到产假/陪产假通知。

全日制学生父母以及未参与劳动力市场或兼职工作时间低于25%的父母,可以申请学生产假/陪产假补助金无业父母产假/陪产假补助金。申请需至少在预产期前三周提交。

除非有正当合理的理由,否则不得解雇怀孕妇女和休产假/陪产假和/或育儿假的员工。

有用的链接

每位父母可享受六个月的育儿假。